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SA 64/2015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4 January 2016.
1. 本案的申索人黎慧玲(下稱「 三姊 」)與被告人黎偉祥(下稱「 六弟 」)為姊弟關係。他們的父親(下稱「 父親 」)育有6名子女: 黎慧萍(「 大姊 」)、黎慧琼 (「 二姊 」)、三姊、黎偉雄(「 四弟 」)、黎慧儀(「 五姊 」)及六弟(下稱「 該兄弟姊妹 」)。於2015年3 月6 日,三姊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案件編號2015年第8663號(下稱「 該案件 」)向六弟提出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