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5116/2006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December 2015.
1. 本案涉及原告人與被告人之間一系列錢債糾紛。為今天目的而言,本席毋須就雙方爭議作詳細交代。簡單而言,本案經歷多番轉折,2006年至2010年間,經過一系列非正審程序後,案件於2010年5月交由黃慶春法官處理。2010年5月13日,黃慶春法官聆聽原告人代表律師及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人分別陳述後,撤銷原定2010年5月18日進行的審訊,並命令經無限期押後的審訊可隨時恢復。2014年1月,原告人以通知書形式表示有意繼續進行訴訟,並將申索陳述書再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