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915/2015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May 2016.
2. 2015年7月28日約凌晨2時,海關關員在深水埗富昌邨富盈樓地下電梯大堂截停被告,並進行搜查,在被告的左前褲袋搜獲一個透明密實袋,內藏39個透明密實袋,載有白色粒狀物體,證實是內含4.96克可卡因的7.63克固體(控罪一)。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上述的白色粒狀物體是「可樂」。其後在被告的右前褲袋搜出一條連遙控器的車匙,被告指出該車匙是屬於他的以及他的車輛ST9974正泊在外面,是一輛白色Hiace。關員利用上述的車匙成功開啟車輛,搜查後在車廂中控台的煙灰缸內搜獲一個透明密實袋,內有一張紙巾及內藏21個透明密實袋,載有白色粒狀物體,證實是內含2.1克可卡因的3.25克固體(控罪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白色粒狀固體是「可樂」,以及他是用來自己食的,只有他一人駕駛涉案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