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149/2016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2 July 2016.
2. 申請人與案中第二被告人在區域法院共同被控一項企圖入屋犯法罪,及各自被控一項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罪的交替控罪。第二被告人沒有應訊,審訊在他缺席下進行。2016年5月9日,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兩人企圖入屋犯法罪罪名不成立,但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罪罪名成立 。2016年5月10日,申請人被判處20個月監禁。申請人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申請現時尚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