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V 92/2016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5 August 2016.
1. 這案件的上訴人徐女士,是九龍長沙灣永康街62A號康輝大厦29號舖的業主,她在土地審裁處LDPE 2015年第1283宗案申請收回該舖。審裁處成員彭浩泉先生在2016年1月24日判她敗訴,並命令她要支付訟費HK$2,000予答辯人張德成先生,她不服訟費令,申請上訴許可,但彭先生在2016年2月4日拒絕了她的申請,並頒發訟費令,要她支付訟費HK$400給張先生,她然後在2016年2月15日,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