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23/2016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August 2016.
1. 本案上訴人 何坤利 就著一項針對定額罰款的相關命令提出上訴,事緣上訴人被控於2015年6月18日干犯一項「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罪,有關人員根據香港法例第600章《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6(2) 條的規定,當面向上訴人發出並送達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但上訴人沒有在期限內繳付罰款或提出抗辯,控方遂根據香港法例第600章《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8(1) 條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上訴人繳付定額罰款1,500元,附加罰款1,500元及訟費300元,有關文件見上訴宗卷第2及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