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FAMV 15/2004 on BabelCite. This FAMV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September 2004.
1. 第五、第六及第七被告人不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鍾安德裁定各名原告人勝訴的簡易判決(高院民事訴訟2002年第1939號,2003年8月28日),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但遭上訴法庭駁回(該上訴法庭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上訴法庭法官郭美超及上訴法庭法官張澤祐組成,高院民事上訴2003年第266號;2004年6月16日);2004年9月24日,上述三名被告人(以下統稱“ 申請人 ”)申請許可逾期針對上訴法庭的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本院駁回該上訴許可申請及下令申請人支付訟費,並述明將於稍後宣布理由。各方並無就訟費提出反對。本院拒絕批予許可的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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