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521/2018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 March 2019.
1. 於2018年3月5日凌晨4時許,警方人員在西貢清水灣銀線灣廣場附近,目睹被告駕駛一輛私家車;在經過一番追截之後將予以截停。警員最後在被告人的右手搜得兩袋可卡因,在汽車內搜獲了一百零九袋可卡因、十九袋氯胺酮,以及兩盒總共有二十六根含有可卡因的香煙。被告人手上的兩袋可卡因,重量為0.33克,車內搜得的一百零九袋可卡因。總重量是28.16克。至於車上尋得的十九袋氯胺酮,總重量為8.72克。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