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LA 6/2019 on BabelCite. This HCLA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3 May 2019.
1. 本席參閱了暫委審裁官在2019年4月23日的裁決理由書,他已清楚寫出事實的背景及適當地引用了《時效條例》第4條的條文。本案的訴因極其量是在2001年10月23日產生,2019年才在勞資審裁處提起申索,是大大超越了訴訟時效。暫委審裁官將姚女士的申索撤銷是正確的做法,而姚女士亦未能在今天向法庭指出該暫委審裁官在法律觀點上犯上任何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