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422/201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November 2019.
1. 本席裁定上訴得直,擱置裁判官的定罪裁決及判罰。理由是在這案件中,裁判官所依賴的控方證據只說當時控方證人沿聚文街以時速約20至30公里行駛,車路兩旁有車輛停泊,其中包括在被告人駛出的停車場外停泊了一輛旅遊巴阻擋著被告人的視線,當第一證人的私家車的車頭超前該旅遊巴約一至兩呎時,第一證人見到上訴人的私家車慢速駛出,並且開始遮擋控方證人私家車的車頭,在這時候兩車只有一呎距離,控方證人立即剎車,並將車扭向左邊閃避,但兩車仍然發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