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746/2019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May 2020.
1. 被告承認一項盜竊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當被告認罪時, 被告承認偷去受害人鄭英軍先生的財產, 即新台幣3,000,000元和南韓幣315,000圜, 及該盜竊行為發生在大韓航空航班KE611(「該航班」)的機艙裡。但是, 被告亦同時聲稱, 他是從受害人的行李(擺放在座位上的貯物空間內)偷走受害人的金錢, 而當時該航班離開南韓飛行了只是大約一個多小時, 故此該航班仍然是在來港途中, 還未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另一方面, 控方指稱, 該盜竊行為發生在該航班抵達香港及停在香港國際機場之後。該航班是在2019年5月12日晚上9時05分起飛, 在2019年5月13日凌晨12時05分抵達香港國際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