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PD 1228/2020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申請人 (業主) 於2020年9月11日提交申請通知書。申請人以答辯人 (租客) 欠交由2020年9月1日起的租金為由申請收回涉案處所 (九龍 彌敦道454-456A號 安昌大廈 5/F D室 B房) ,並申索電費及維修費。申請人陳述,原業主與答辯人於2019年5月24日簽訂租約,租期由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月租金6,200元,而申請人期後連此租約購入涉案處所,並和答辯人達成協議,從2020年6月1日起調整每月租金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