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129/202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2 April 2021.
1. 於2020年9月1晚上八時許,警方人員在被告人所居住的單位截停被告人,在其身上除了找到兩部流動電話及一張內含可卡因粉末的紙幣。事後,被告人被帶返單位搜屋,分別在客廳鞋櫃以及廚房的雪櫃上找到十四小袋可卡因,以及兩大袋可卡因(可卡因的總重量為31.5克)以及在睡房衣櫃抽屜內找到0.5克大麻。此外,警方人員更在上述單位找到三個電子磅、一大袋可再封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