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78/202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November 2021.
1. 本案第一和第二被告人是夫婦,第三被告人是他們的兒子。三名被告人向原告人 (「銀行」) 借款,並以首兩名被告人聯名持有的住宅物業作為按揭。由於被告人未能根據銀行要求清還貸款,銀行根據《高等法院規則》 (「規則」) 第88號命令入稟法院追討欠款和利息,以及根據按揭要求取得有關物業的空置管有以償還欠款。2021年8月31日,聆案官經聆訊後作出針對被告人的還款和收樓 命令 以及訟費命令 (「該命令」)。現在第二被告人提出上訴以推翻該命令。
Cites 2 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