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PD 1097/2021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January 2022.
1. 本案的申請人鍾漢權先生「鍾先生」,是以涉案處所「將軍澳 怡心園 四座 37樓 E室」的租約已完結為理由,向答辯人華燕君女士「華女士」提出收樓申請。鍾先生於2021年7月30日存檔申請通知書,聲稱他是業主,並且和華女士曾簽訂書面租約,租期由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租金每月1元,但華女士作為租客於2021年6月30日租約完結後拒絕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