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PI 5/2020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1. 本案第一第三方(下稱「張先生」)為原告人張生儒(下稱「生儒」)的父親。張先生現根據《區域法院規則》(香港法例第336H章)第16條命令第(4)(3)(c)及(6)款規則,以傳票方式向被告人楊德彰(前名為楊文信)醫生提出作廢其第三方法律程序之申請(下稱「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