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1969/2022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4 October 2022.
1. 債務人劉宇亮先生(“劉先生”)於2022年4月25日根據香港法例第6章《破產條例》第10條自行提出破產呈請,理由是他沒有能力償還拖欠恒生銀行港幣$210,000的債項(“該呈請”)。在2022年10月24日的第二次聆訊中,劉先生向法庭表示,他已經有較穩定的工作,會盡力償還債項,故不希望被頒令破產。因此,本席批准劉先生撤回該呈請,並判定劉先生無需支付因為該呈請而產生的訟費。以下是本席的判決理由。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