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L 3/201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May 2023.
1. 申請人於2019年1月2日以表格86發出通知書,針對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免遣返聲請呈請辦事處(以下簡稱「上訴委員會」)在2018年12月21日的決定書內所作出的決定(以下簡稱「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或「該決定」),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她尋求的濟助是撤銷上訴委員會的決定。申請人沒有要求出席口頭聆訊。經考慮申請的性質、理據、有關文件和證據及所有情況,法庭認為她的申請可以公平地用文件方式處理。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