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FCMC 9084/2020 on BabelCite. This Family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4 September 2023 before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彭家光.
婚姻訴訟 – 中期贍養費 – 上訴許可申請 – 區域法院 – 答辯人申請上訴許可針對中期贍養費命令 – 理據:經濟能力不足、呈請人申報開支不合理、先前協議免責 – 法庭認為中期贍養費屬過渡性質,答辯人有盈餘及存款,子女需要超過$3,000,協議限制法庭權力無效 – 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63A條,上訴無合理機會得直,上訴許可拒絕 – 答辯人須支付訟費。
Legal issues: 中期贍養費金額是否恰當 · 子女開支是否合理 · 離婚協議是否妨礙法庭頒令 · 上訴許可是否應予批予
Outcome: 上訴許可申請被拒絕;答辯人須支付呈請人本申請之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