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C 763/202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8 February 2024.
1. 被告人在本席席前面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違反香港法例第 455 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 25(1) 及 (3) 條。罪行詳情指被告人於2014年11月27日至2016年5月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簡單按揭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在大眾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持名下帳戶(號碼0754-118716-233)的交易總額港幣2,215,250.61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