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CACC 000019/1998 on BabelCite. This Court of Appeal judgment.
1. 上訴人蕭漢輝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承認兩項非法販運危險藥物罪。第一項控罪牽涉339包內含有83.44克鹽酸海洛英的混合物。 第二項控罪牽涉480包內含有144.76克鹽酸海洛英的混合物。上訴人是和同案的另一被告人在街上被警員截獲,警員在上訴人身上搜出第一項控罪所述的海洛英。其後警員在上訴人等的住所搜出第二項控罪所述的海洛英。上訴人向警員承認他是替別人帶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