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SA 32/202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3 July 2024.
1. 黃揚孝暫委審裁官(「 暫委審裁官 」)於2024年2月23日裁定申索人的申索成功,命令被告人須支付申索人港幣3,181元和5,395.70元,以及訟費5,000元。(「 該判決 」)。於同日,被告人要求覆核該判決。暫委審裁官於2024年4月12日進行覆核聆訊。在考慮被告人覆核理據後,暫委審裁官於同日撤銷被告人的覆核申請(「 該覆核判決 」),並於2024年6月4日頒下判決理由書(「 判決理由書 」),列出該判決及該覆核判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