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L 3165/201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7 September 2024.
1. 申請人於2019年10月25日以表格86發出通知書,針對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免遣返聲請呈請辦事處(以下簡稱「上訴委員會」)2019年10月14日的決定(以下簡稱「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或「該決定」),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該決定駁回他針對入境事務處(以下簡稱「入境處」)處長於2019年3月8日發出的決定通知書,拒絕他所提出的免遣返聲請(以下簡稱「該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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