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2266/2023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1. 原告人於2023年6月8日向被告人提出申索。原告人的案情指他於2014年8月22日向被告人出售一批電子零件,售價為港幣600,000元。可是,被告人支付給原告人的支票(號碼為034036)(“該支票”)不能兌現,因此原告人向被告人追討貨款港幣600,000元、利息港幣216,000元及追討期間的費用港幣1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