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379/2022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9 January 2025.
1. 第一上訴人於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不小心駕駛」罪 [1] 、一項「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 [2] 、一項「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 [3] 、一項「發生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 [4] 以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5] 共五項控罪罪名成立;第二上訴人則被裁定一項「沒有第三者風險下允許他人使用汽車」 [6] 罪罪名成立;二人共同面對的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二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