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FACV 5/2022 on BabelCite. This FACV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June 2022.
1. 本案最初涉及四方當事人:原告人/答辯人是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方澤群先生(「 方先生 」);第一被告人是一間香港公司,宜高發展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人 」);第二被告人是一間在美國賓夕凡尼亞州成立的公司,Brentwood Industries, Inc(「 第二被告人 」);第三被告人/上訴人是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 該管理局 」),是管理根據《僱員補償援助條例》(「 第365章 」)成立的基金(「 該基金 」)。出席聆訊的有該管理局和方先生兩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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