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19619/1998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在本案中,被告人將一輛聲稱全新1998年製造的平治汽車賣給原告人,但原告人發覺該車並非在1998年製造,兼有很多刮花的痕迹,所以要求退回該車,及退回已付車價或賠償十多萬元,但遭被告人拒絕。原告人於是向法庭申請簡易判決,倘若被告人敗訴的話,便要即時賠償十多萬元予原告人。經審訊後,聆案官判原告人得直,現被告人要求上訴,要求法庭推翻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