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002805/200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1 May 2003.
2. 原告人與被告人及其丈夫馮志安先生原本是一間名叫美昌國際有限公司的股東。在2000年10月,原告人同意把他在公司的股份轉讓給馮志安先生,作價48,000元。當時,馮先生指示被告人開出十二張分別是4,000元的支票,支付股份的售價。原告人其後把支票存入銀行,可是六張支票遭退票。故此,原告人入稟法庭,追討合共24,000元的退票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