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492/2024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29 January 2026.
1. 上訴人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的控罪,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C(1)(a)(i)及(2)條。控罪指上訴人於2024年3月28日,在香港灣仔港鐵會展站大堂沿扶手電梯至B3出口,拍攝X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上訴人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X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