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LA 000100/2002 on BabelCite. This HCLA judgment.
1. 本案之申索人陳達海先生為被告人之前僱員,於勞資審裁處申索編號2002年第2152宗案件向被告人追討多項僱傭關係下之申索。其中一項為佣金之追討。案件經審訊後,審裁官於2002年10月2日判決申索人得直,有關佣金之項目,裁定被告公司須繳付申索人佣金港幣$92,311.16。有關該金額之計算,可參考審裁官在2002年12月30日頒下的英文判案理由書內的第65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