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4067/2022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4 May 2026.
1. 原告人是九龍尖沙嘴彌敦道86-88號安樂大廈11樓C室(「該單位」)的業主。第一被告人是一家本地公司,主要業務為經營民宿住宿業務。第二被告人是第一被告人的股東及董事。本案涉及原告人及第一被告人就該單位簽訂的兩份租約,原告人聲稱第一被告人及第二被告人(合稱「被告人」)在有關租約下違約和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