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000036/2003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兩名申請人(“申請人”)是沙田崗背街13-15號花園城三期雅芝苑一樓A室(“處所”)的業主。第一答辯人是沙田花園第三期平台幼兒中心的業主;第二答辯人是第一答辯人的租客,而第三答辯人是花園城三期的業主立案法團,兩名申請人的申請是要求三名答辯人向他們賠償由於一場火警而導致他們遭受的損失,賠償金額為262,450元。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