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996/200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於屯門裁判法院被控四項控罪,分別是控罪(一)停牌期間駕駛汽車、控罪(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控罪(三)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及控罪(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經審訊後,上訴人被裁定四項控罪罪名成立。現上訴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