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CJ 9014/200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1. 原告於2001年5月29日發出 令狀 隨附 申索陳述書 一份,針對第一被告索償原告在多張發票項下出售並交付貨品給予第一被告應付之款項。索償款額為港幣$526,164.00另加利息及堂費。在同一 訟案 中,原告並針對作為2000年1月7日一份保證及 彌償協議 (以下稱「保證書」)條款項下作為保證人之第二被告索取相同款額,上述保證書為第一被告欠原告債務作出保證。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