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000057/2003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答辯人買入涉案樓宇5E單位時,因該樓宇已有10多年樓齡,所以入住前不惜花費20多萬元進行裝修,僅用在主、客二浴室已是10多萬元。2002年10月,大概在答辯人入住後15個月,居於對下一層的4E單位的申請人户主發覺天花板出現了滲漏,更引致两個浴室的供電線路出了短路問題。申請人因懷疑渗漏源頭在對上一層5E單位,所以向答辯人提出交涉,事件拖拖拉拉了一段時期,滲漏問題引致的糾紛始终未能完满解决。食環署曾介入調查,及後建議轉介屋宇署及水務局跟進,但建議不被申請人接納。2003年3月31日申請人認定答辯人須負責,故興此訴訟,要求本庭頒下相關强制令,並追討各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