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DCEC 000355/2001 on BabelCite. This District Cour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5 September 2003.
1. 申請人是受僱於第一答辯人(宗晉水喉渠務工程),他在1999年9月1日開始受僱的。當時第一答辯人在第二答辯人(耀榮建築有限公司)在天水圍第三期第一百零二區(下稱「此地盤」)那裡工作。第二答辯人把水喉渠務的工作判給第一答辯人,而第二答辯人則是地盤的總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