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525/200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僱用僱員而未就該僱員有一份由 保險人 發出的有效 保險單 ’罪成立,違反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第40(1)及40(2)條,處罰款三千元,堂費一千元。上訴人不服,現就 定罪 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