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869/2003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7 January 2004.
1. 上訴人在裁判法院於2002年7月24日第一次過堂,被控一項強姦罪,當日,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4日,因為作進一步調查及等候基因測試結果,上訴人當時不准保釋。在9月4日,由於基因測試結果還未能取得,控方繼續申請押後及於當日上訴人已獲准保釋。其後,該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但亦沒有結果,再押後至2003年1月8日,並再次押後至2月5日及4月9日。在4月9日,控方要求押後至6月18日。在6月18日,控方不再起訴上訴人,上訴人於7月9日被釋放。上訴人被釋放當日,代表上訴人的律師申請訟費但裁判法官拒絕了這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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