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006246/2001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席經聆聽申請人的申訴陳述後,認為申請人已提出足夠的理據,顯示如果不給予他在等候上訴期間喘息的機會,即是暫緩執行扣押的命令,申請人會面臨破產,經濟崩潰。本席認為申請人已能顯示他在的上訴有成功的機會,因此本席頒令暫緩執行區域法院2001年10月12日發出的扣押財物命令,直至申請人的上訴許可申請聆訊完畢為止。本席不作出任何訟費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