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000728/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8 September 1999.
1. 上訴人乃本案中的第二被告人。本案的原告人提出訴訟,指稱第一被告及上訴人違反他們與原告人之間達成的貨款及按揭協議,未有如期還款,所以根據 《高等法院規則》 第88號命令,申請收回有關樓宇,並要求第一被告及上訴人歸還所有欠款。在1999年8月12日,高等法院聆案官在聽取過雙方陳詞後,裁定原告人勝訴。上訴人不服此項裁決,在1999年8月16日提出申請,要求容許上訴人對本案提出答辯。
Cited by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