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495/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 郭繼宗 ,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詳情指出上訴人於1999年1月29日,在 九龍尖沙咀彌敦道 74號「惠康超級市場」偷竊三盒「金莎」朱古力,而上述物品為「惠康超級市場」的財產。上訴人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原審裁判法官判上訴人罪名成立。判刑為兩個月。裁判法官又判上訴人堂費500元及充公案中的黑色手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