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00764/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本案原告人凱輝手袋有限公司向被告人陳笑英女士及由她經營的利輝手袋廠(“利輝”)追討一筆為數12,251,964.28元的欠款。被告人陳女士是原告人的股東,擁有原告人49%的股權,其餘51%則由林秀清女士和林台生先生擁用。上述索償金額,是原告人和被告人陳女士獨資經營的利輝合作經營手袋製造業時,原告人聲稱由被告人欠下的債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