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NT 000042/2000 on BabelCite. This LDNT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1 September 2000.
1. 申請人是位於香港銅鑼灣白沙道18及20號六樓(“有關處所”)的租客,而答辯人則是有關處所的業主。通過本案,申請人要求土地審裁處授予新的租賃。與訟雙方在2000年7月7日的聆訊時,同意對於土地審裁處授予兩年期的新租賃,由2000年3月10日起租這兩點並無爭議,雙方所爭議的是租金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