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LDBM 000374/1998 on BabelCite. This Lands Tribunal judgment.
1. 申請人豪苑業主立案法團,通過本案要求本審裁處頒令,宣告申請人於1998年9月5日所舉行的一次業主大會中投票通過“終止「豪苑管理有限公司」(即第一答辯人)為該大廈管理經理人,並由法團收回管理權,以公開招標聘請新管理公司”之决議為一項有效之决議,而與第一答辯人同屬華懋集團的第二答辯人昌明置業有限公司,則反對是項申請。
Cites 1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