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A 009946/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原告人以被告人拖欠裝修工程和有關的服務費用為由,提出本訴訟,向被告人追討港幣112,000元連利息及訟費。被告人否認拖欠款項,且以原告人的工程質素不符合理水平,向原告人反索償損失,金額交由法庭彌定。訴訟雙方原均由律師代表處理本訴訟,但被告人在1999年11月雙方即將交換証人供詞的階段時不再由律師代表,改為親自處理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