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P 5014/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8 October 2000.
1. 有關在本訴訟中呈交及送達抗辯書的指示命令,早已於2000年4月15日的聆訊時頒令,而各被告呈交及送達抗辯書的期限,在2000年7月15日後(即本聆訊前約3個月)經已屆滿。此外,與本訴訟有關的誓章在2000年4月15日前已呈交法庭及送達對方。本席相信,雙方在此案中將會提出的証據及論據,應已在該等誓章中提出,而法庭在2000年4月15日的指示中,亦命令有關誓章可作為在本訴訟審訊時之書面“證人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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