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224/2000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於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沒有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為交易或業務的目的而要求出售該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即俗稱販賣盜版貨品),違反香港法律第528章《版權條例》第118(1)(e)(ii)及119(1)條。裁判官判其入獄8個月。由於當時上訴人正為他案服刑8個月,裁判官下令兩項刑期分期執行。上訴人不服,現上訴要求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