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LA 000103/2001 on BabelCite. This HCLA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7 May 2002.
1. 本案申索人為被告人永基建築有限公司於2000年11月20日至2001年1月20日所僱用的地盤主管。被告人於2001年1月20日發信給申索人將他解僱。申索人於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2001年第3511號,向被告人追討欠薪及代通知金。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官於2001年12月10日,裁決申索人申索得直,頒令被告人須繳付總數26,322.50元予申索人。被告人對判決不服,向原訟庭提出上訴。原訟庭於2002年1月31日批准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