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B 007677/2002 on BabelCite. This HCB judgment was delivered on 16 September 2002.
1. 這個破產呈請,由南洋商業銀行提出,基於呈請人在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案件編號2000年第6773號,在2000年11月20日,對債務人林麗女士所作出的得直判決。法庭根據呈請人循簡易程序申請,在林女士缺席的情況下,裁定她須要向呈請人支付HK$4,754,648.20及US$309,485.88,附帶利息。上述的款項是呈請人對龍泰實業(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龍泰”)所作出的授信貸款。林女士就呈請人對龍泰的貸款,提供了一份日期是1995年10月23日簽署的擔保契據,擔保龍泰對呈請人欠下的債項,沒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