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e full judgment text of HCMA 000438/1999 on BabelCite. This High Court CFI judgment.
1. 上訴人及其他20餘人被控於1998年11月23日非法集會,違反 《香港法例》 第245章 《公安條例》 第18(1)及(3)條,上訴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判官 練錦鴻 裁定非法集會罪名成立,被判入教導所。在本上訴聆訊之初,上訴人大律師替上訴人向本庭申請撤銷判罪之上訴,本席批准該申請,故上訴人只就判刑方面提出上訴。